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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參加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作者:創新創業學院  審核人:  發布時間:2016-04-01  訪問次數:[]

學校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轉發相關通知,希望學校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前期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參賽工作,鼓勵教師将科技成果産業化,帶領學生創新創業。學校對此次大賽高度重視,将對參加選拔賽和國賽的獲獎團隊給予獎勵,希望全校師生踴躍參加、展示成果、為校争光。

附件:教高函〔2016〕4号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創新創業學院

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就業指導中心

教務處學生處校團委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教高函〔2016〕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号),進一步激發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社會投資對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

擁抱“互聯網+”時代共築創新創業夢想

二、大賽目的與任務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培養造就“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生力軍;推動賽事成果轉化和産學研用緊密結合,促進“互聯網+”新業态形成,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

重在把大賽作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導各地各高校主動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開展教學改革探索,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切實提高高校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組織機構

本次大賽由教育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産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共青團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華中科技大學承辦。

大賽設立組織委員會(簡稱大賽組委會),由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和湖北省省長王國生擔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成員,負責大賽的組織實施。

大賽設立專家委員會,由中國工程院原常務副院長潘雲鶴擔任主任、國家知識産權局原局長田力普擔任副主任,社會投資機構、行業企業、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作為成員,負責參賽項目的評審工作,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

本次大賽由中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中國高校創新創業投資聯盟、中國教育電視台、光明校園傳媒參與協辦。

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的機構,負責本地初賽和複賽的組織實施、項目評審和推薦等工作。

四、參賽項目要求

參賽項目要求能夠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的新産品、新服務、新業态、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産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産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參賽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旅遊戶外、房産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文化、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參賽對象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及已獲投資情況, 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六、比賽賽制

大賽采用校級初賽、省級複賽、全國總決賽三級賽制。校級初賽由各高校負責組織,省級複賽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全國總決賽由各省(區、市)按照大賽組委會确定的配額擇優遴選推薦項目。大賽組委會将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報名團隊數、參賽高校數和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情況等因素分配名額。每所高校入選全國總決賽團隊總數不超過4個。

全國共産生600個項目入圍全國總決賽。通過網上評審,産生120個項目進入全國總決賽現場比賽。

七、賽程安排

1.參賽報名(3-5月)。參賽團隊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大賽APP(名稱為“大創空間”)或大賽微信公衆号(名稱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任一方式進行報名。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截止時間由各省(區、市)根據複賽安排自行決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賽複賽(6-9月)。各省(區、市)各高校登陸“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進行報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級賬号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創建及分配;校級賬号由各省(區、市)進行創建、分配及管理。初賽複賽的比賽環節、評審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區、市)自行決定。各省(區、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級複賽,遴選參加全國總決賽的候選項目。

3.全國總決賽(10月中下旬)。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圍全國總決賽項目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拔120個項目進行現場比賽,決出金、銀獎。

大賽組委會将通過“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為參賽團隊提供項目展示、創業指導、投資對接等服務。各項目團隊可以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查看相關信息。各省(區、市)可以利用網站提供的資源,為參賽團隊做好服務。各高校還可以通過騰訊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資源推廣大賽。

八、評審規則

請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查看具體内容。

九、大賽獎勵

大賽設30個金獎、90個銀獎、480個銅獎。設最佳創意獎、最具商業價值獎、最佳帶動就業獎、最具人氣獎各1個。獲獎項目頒發獲獎證書,提供投融資對接、落地孵化等服務。

設高校集體獎20個、省市優秀組織獎10個和優秀創新創業導師若幹名,頒發獲獎證書及獎牌。

十、宣傳發動

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做好大賽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省級比賽和項目推薦工作。各高校要認真組織動員團隊參賽,為在校生和畢業生參與競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做好學校初賽組織工作。鼓勵教師将科技成果産業化,帶領學生創新創業。同時,堅持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創,積極推進高校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不斷提高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水平,厚植“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土壤,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智力支撐。

十一、大賽組委會聯系方式

1.大賽工作QQ群為:460798492,請每個參賽省(區、市)指定兩名工作人員加入該群,便于賽事工作溝通及交流。

2.大賽組委會聯系人: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窦慧姣

聯系電話:010-66092081,傳真:010-66097332 電子郵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号郵編:100816

華中科技大學 楊 廣

聯系電話:027-87557234,傳真:027-87542103-802 電子郵箱:plus2016@hus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瑜東路1037号郵編: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處 汪 凱

聯系電話:010-66096262,傳真:010-66096949 電子郵箱:wang340@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号郵編:100816

教育部

2016年3月10日

 

 

 

 

 

 

 

 

 

關于我校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學校各有關單位:

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決賽于2016年3月-10月舉行。本屆大賽以“擁抱‘互聯網+’時代,共築創新創業夢想”為主題,将進一步激發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社會投資對接平台。為了積極備戰該項賽事并以此為契機大力推動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的蓬勃開展,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學校決定成立大賽領導小組(見附件一)和專家評審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校内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時間

2016年3月25日—2016年5月31日

二、參賽項目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旅遊戶外、房産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文化、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三、參賽對象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在校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在校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在校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學院、跨專業、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三、賽程安排(見附件二)

(一)宣傳培訓階段(2016年3月22日2016年4月3日)

1學校下發《關于我校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校内選拔賽的通知》;

2全面啟動校内宣傳,各相關單位動員學生廣泛參與,有針對性地組織競賽培訓。

(二)作品創作階段(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17日)

相關單位及指導教師對參賽學生或團隊進行立項及指導,并向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報名表(見附件三)及參賽作品。

(三)學院初選階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1日)

由二級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選出若幹作品報送至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參加校級競賽。

(四)校級評審階段(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15日)

由大賽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團對各學院上報作品進行複審和終審。

(五)修改上報階段(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31日)

1根據評審結果确定代表我校參加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省級初賽的作品。

2對部分作品進行信息跟蹤和技術支持,提出修改意見,指導備戰省級比賽。

3.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大賽APP(名稱為“大創空間”)或大賽微信公衆号(名稱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任一方式進行報名參加總決賽。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

四、參賽獎勵

我校對最終選出進入學校比賽的作品設金獎、銀獎和銅獎,設最佳創意獎、最具商業價值獎、最佳帶動就業獎、最具人氣獎各1個和若幹優秀創新創業導師進行相應獎勵并推薦參加省級比賽,參加省級和國家級比賽獲獎的作品将進行獎勵,還将提供投融資對接、落地孵化等服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本次競賽活動是進一步增強我校學生創新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的良好機遇,相關單位及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廣泛發動,認真組織,擴大參與面,力争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活動中來。

2.加強宣傳發動。要以本次“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為契機,各二級學院要結合本院實際加大對“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媒體做好宣傳工作,營造氛圍、形成聲勢,使廣大學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的意義、目的和要求,使其在學校産生更為廣泛的影響。

3.精心組織,科學規劃。各單位要有組織、有步驟、堅持不懈地推進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的蓬勃開展,努力發現和培養學生科技創新與創業的能力。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向參賽學生提供必要的輔導和技術支持,指導、幫助學生按要求履行申報手續。

創新創業學院

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就業指導中心

教務處 學生處 校團委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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