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黨組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 加強黨内監督,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加強黨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黨務公開工作健康深入開展, 根據黨務公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黨務公開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公開内容:
1、黨員領導幹部分工、主要職責和辦公電話;
2、黨建工作年度計劃、重點任務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況;
(二)定期公開内容:
1、黨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征求群衆意見、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2、民主評議黨員情況;
3、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執行情況;
4、發展黨員情況,包括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情況,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情況;
5、黨費收繳情況。
(三)随時公開内容:
1、黨員和群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
2、幹部調動和任免情況,主要公開調動和任免(拟任)對象的姓名及職務等;
3、黨内各類先進評比推薦情況,包括評比條件、範圍、推薦形式、公示候選名單及最後确定名單情況;
4、違規違紀黨員幹部的處理情況,包括違法違紀事實和處理結果情況;
5、上級黨組織和本支部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内容。
第二條 黨務公開的形式、程序和時效
(一)公開的形式:
1、通過黨的會議、文件;
2、召開全院職工大會。
(二)公開的程序:
黨務公開的基本程序是先黨内、後黨外。對于黨内重大決策、涉及黨員群衆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一般采取僅限于黨内或先黨内、後黨外的順序進行公開。黨務公開工作嚴格按以下程序進行:
1、審批程序。由黨務工作責任人提出預公開的内容、形式、範圍和時限,報經院黨委書記批準。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項要由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讨論決定,必要時報上一級黨組織審核把關。
2、執行程序。經批準預公開的内容由黨務工作責任人再次審核後,根據批準的内容、形式、範圍和時限進行公開。在決定公開全局性重大事項或與黨員群衆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前,應先公開初步方案,在充分聽取群衆意見,需要進行調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調整,然後正式公開。
3、意見反饋程序。公開期間,由黨務工作責任人負責收集、整理黨員群衆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并将意見、建議反饋給黨組織進行研究落實,并說明情況。
4、再公開程序。整理、修改後的公開事項,需經黨組織審核确認後再公開。
(三)公開的時限:
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内容相适應,原則上固定内容長期公開;常規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工作随時公開;熱點問題及時公開;重點事項适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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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5日
【關閉】